教务处关于华电大讲堂第239期预告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5-10-26

一、题 目:中国核立法动态概述

二、演讲人:陈 刚   高工

三、时 间:2015年10月26日(周一)下午2:00

四、地 点:教三C 202

五、内容简介:

1、介绍世界核法律立法最新成果与动态;

2、介绍国际原子能机构相关国际条约、机构与我国的关系;

3、我国核法律的立法现状、最新动态与前瞻。

六、演讲人简介:

1、个人简介

陈刚教授,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国际原子能机构核责任专家组专家、北京市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原子能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陈刚教授生于1966年2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核反应堆工程专业。先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学位、中山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法学博士学位,并于1997年通过司法部律师资格考试获得职业律师资格。

陈刚教授历任职务如下:1988年-2000年,就职于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生产部,维修、培训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期间赴法国电力公司培训一年;2000年-2013年,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副处长、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期间就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获法学博士学位;2013年至今,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2、研究成果

2.1 法律研究领域:核法律理论创建与立法实务

国家核立法活动:工信部聘国家《原子能法》起草专家参与《原子能法》起草,国家能源局聘专家参与《核电管理条例》起草,国家核安保技术中心聘专家参与《核安保条例》起草。参与《核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修订案)》、《核损害责任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等立法咨询。

现兼国际原子能机构核责任专家组专家、北京市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原子能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责任编辑《核电相关法律法规汇编》(上、下册-法律出版社2009)、主编《世界原子能法律解析与编译》(法律出版社 2011)、编译国际原子能机构出版物《核法律手册》、《核法律手册-实施立法》(IAEA 2011);专著《国际原子能法》(原子能出版社2012)、专著《国际原子能法汇编》(原子能出版社2012)。

负责“国家核立法实践与理论”项目,获中国广核集团技术创新三等奖(2013年),负责国家能源局核电中长期规划研究核电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课题(2011年)并获国家能源局软课题成果三等奖(2012年),负责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原子能法理论研究”课题(2012年)并再获国家能源局软课题成果三等奖(2014年)。

2.2法律实务领域:国际大型项目收购、工程承揽

海外收购:负责或参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澳大利亚、南非、纳米比亚铀矿收购;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清洁能源电站项目收购等法律服务。

海外核电工程承揽:负责或参与立陶宛、土耳其、罗马尼亚、加拿大、南非、英国、瑞典核电项目、退役项目海外工程承揽法律服务。

中外合资:负责广东台山核电中法合资谈判等法律服务。

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加。

                        
                                  教  务  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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