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优秀本科生参加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项目的通知

来源:国际合作处发布时间:2018-03-05

各院系部:

2018-2019年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指标已经下达,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的文件精神,我校计划选派一批优秀本科生公派赴美国、加拿大、法国、西班牙、捷克、波兰、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进行交流学习。(项目具体信息见附件一)现将相关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形式

参加项目的同学将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和学术补助费等)。部分留学目的大学免学费;部分学校收取的学费,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

2.在校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 出国时为三年级、四年级本科生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或专业排名前30%;

4.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2)雅思6.5分或者托福95分及以上;

(3)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

三、项目申报

请北京校部、保定校区各相关院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和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各项目上限。经国际合作处核实研究,确定最终名单,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请各院系于2018年3月13日前将被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交送至国际合作处D83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qq@ncepu.edu.cn

申请材料包括:

1.推荐优秀本科生汇总表(见附件二);

2.院系中文推荐信一封(内容包括学生平时表现、社会活动等/需辅导员签字及院系盖章);

3.中文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

4.外语水平证明。如无语言成绩,请注明需参加语言面试。

另外,没有护照的同学请尽快办理。

联系人:李芊芊

地址:主楼D-837

电话:61772049

Email:lqq@ncepu.edu.cn



国际合作处

2018年3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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